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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评分办法

来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作者:宋鑫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6:23    人气:

 

阅卷评分是确定考生成绩的重要工作环节。职业技能鉴定的阅卷评分方式,既有鉴定后的统一阅卷评分,又有鉴定时的即时评分。同时,由于一些职业(工种)是靠考评人员主观评定来确定成绩,因此阅卷和评分的管理是控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管控好阅卷和评分这两个重要环节,特制定理论知识考试评分办法。
1.考试(核)前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分前的培训,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确定和熟悉评分环节、要求及标准。
2.密封阅卷,阅卷人不得随意拆封试卷。
3.考评小组组长负责核查和汇总分数,发现阅卷错误应及时改正。
4.阅卷结束后,对已阅试卷进行抽查,差错率在1%以上的,组织重新阅卷。
5.评卷中如发现有标记的违纪试卷、雷同试卷,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后,一律宣布作废。
6.试卷评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拆封登记成绩。登记完毕后应进行复核,以防止漏登和错登。
7.阅卷人、复核人员在各自负责的部分签字,留存备查。
8.鉴定中心对考评结果进行核查确认并上报。
9.试卷、考场记录和登分资料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整理后归档保存。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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