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统考权的通知》(冀学位办﹝2018﹞11号)精神,自2018年9月起省学位办不再统一组织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
为了确保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自考、函授、业余)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兄弟院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英语专业参加日语(二)课程),以此课程成绩作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外语水平成绩,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可申请学士学位。
二、报名方式
三、成绩认定
1.《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可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成绩合格者需提供“成绩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及登录查询密码,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核实。
2.学生在校期间已取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四、考试时间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半年一次,上半年1月报名,4月考试;下半年6月报名,10月考试。具体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温馨提示——“考生办理业务时间表”,请考生时常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信息。我校不组织报名,学生自行报名、考试。
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我校全体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切身利益,请相关二级学院及各函授站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留存通知依据,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确保每一名本科生知晓通知精神。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