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2017年毕业生现开始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一、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的考生包括是2017年(7月或12月)的毕业生。
2.请《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段)》和《现代园艺(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严格按照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需提交材料”要求提交相关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见本院网站“自学考试-学位授予”),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提交申请后经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学位审核费。
3.申报时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如由他人代办,出现信息填写错误等问题考生自己承担。
5.《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样表见本院网站“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或资料下载”)中,填写要求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需提交材料”(注:此表将会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允许有任何涂抹,打印干净整洁,所填内容一定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写有误造成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6.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士学位,后期如发现有舞弊等违反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予以撤销并追回学士学位资格证书。
二、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2日—3月29日(周六日不办公),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带全申请材料到学校申报,只此一次申请机会,过期不再办理。
三、申报地点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01室(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咨询电话:0335—8076091
电子表和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 hbkjzk@163.com
四、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2018年7月(自己关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
五、学位证书领取形式(以下任选其一):
1.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2. 委托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工作人员代为邮寄,请一定在办理学位申请时一同提交《委托书》(从本网站“自学考试—资料下载”下载),邮寄形式为:顺丰(到付),委托表上委托人姓名必须手写。
3.委托他人代领,需代领人提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
以上提到三种证书领取形式任选其一,否则不予办理。如采用委托邮寄或代领形式,出现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
1、每年申请学位通知会在申报时间前两周公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网站上,请考生提前关注通知,务必按规定时间带全申请材料到学校申报,过期不再办理。
2、前一年毕业的考生次年3月申请学士学位,每届毕业生只此一次申请机会,过期不再办理。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