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通报)
〔2017〕10号 签发人:宋士清
各函授站:
我校于2017年7月4-6日召开了函授站工作会议。为认真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特将会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学籍清理工作
2015级、2016级学生暂未做取消学籍处理,2017级260名新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从2018年起,我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的学生,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关于招生专业变化
我校已公布2017年拟招生专业,且于4月7日上传至了群文件,请以此作为招生宣传依据。6月21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补报专科层次特色优势专业,我校最终确定补报了畜牧兽医、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9个专科专业,待教育部批准后执行,各站可以宣传,但不要轻易承诺。
三、关于本科毕业论文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毕,即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计划自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正在批复中,2017年6月授予学位学生(2014级)学位论文已执行检测,检测结果已上传至省学位办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并已转发给各站。各站发放学位证书时,要与学生讲明,因为重复率不达标,省学位办取消学位,由学生本人负责。
3.2015级及以后各级学生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必须控制在30%以下(不含30%),否则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因2016级学生2018年6月毕业,正值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毕业期,论文审阅在时间上存在冲突的可能,为避免二级学院无精力审阅,请各站在下学期布置2016级专升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好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待《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通过下发后,再按新格式修改。
四、关于专科毕业实习报告
2015级及以后各级高起专学生,毕业实习报告由函授站教师负责审阅并评定成绩。学校将出台有关管理办法。
2016级高起专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可在2018年1-3月完成,请各函授站安排好教师审阅、评定成绩,并做好归档工作。
五、关于学士学位授予
2017年1月毕业本科学生1759人,授予学位98人,学位授予率5.6%。
六、关于网络平台建设
我校网络平台建设从2016年年初已开始启动,历经多次调研、走访或利用开会期间咨询平台使用高校,在2017年6月20日又对8家平台公司进行了评价打分,确定了3家公司作为进一步考察对象,待最终确定后通知各站开始使用。
七、关于学费收缴
按照2017年1月11日函授站工作年会会议安排,全额收费2017年试行,2018年推广,2019年全部执行。2017年,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滦南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和校本部实行全额收费,涉及2015级、2016级、2017级三个年级近千人。
八、关于评优评先
我们计划年底之前启动评选先进函授站、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工作者、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的工作,并考虑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待学校批准之后执行。
九、参会情况通报
本次函授站工作会议,19个站32人到会。其中省批函授站到会14个,3个未到会;非省批函授站到会5个,7个未到会。
各函授站参加本校组织的工作会议,既是函授站的权利,也是义务。希望各函授站重视工作会议,及时选派人员参加一年2次的函授站工作会议。
另外,会议强调,继续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是加速积累人力资本、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依然存在多年来亟待解决而未被解决的老问题,成人高等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还会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更加复杂、更加多样的新问题。希望各函授站要给予充分、高度的认识,规范办学,规避风险,确保质量,加强建设,自我完善,稳步推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发展,把我们的继续教育事业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2017年7月10日
呈报:主管校领导
抄送:各函授站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中心 2017年7月10日印发
(电子版请见继续教育学院办公系统)